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教育科学研究院按照《学工部:关于评定2020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要求,根据特困生人数比例分配名额,经学生本人线上申请,学院线下审核、评定,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国家助学金结果进行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11月3日至11月5日,如对评定结果有任何异议,请与辅导员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451-86604952,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闵老师、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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