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学院概况 | 机构设置 | 招生宣传 | 本科生教育 | 研究生教育 | 社会服务 | 校友之窗 
 
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工作>>正文
 
教育科学研究院开展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023-10-07 15:46 教育科学研究院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进一步规范认定程序,合理精确地分配资源。根据《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生工作部:关于评定2022—2023学年综合奖学金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教育科学研究院开展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

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开展工作,成立认定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9月27日,院领导小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制定《教育科学研究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互评小组、寝室评议小组名单,参照学生申请材料、日常消费、操行表现等情况严格进行民主评议及量化打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序推进、公开透明。

9月28日,我院2020、2021、2022级分别召开年级大会。会上各年级辅导员向同学们解读了《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黑龙江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评审标准、申请流程等进行了全面介绍。老师们指出,同学们应当认真对待认定工作,对同学们进行了诚信教育,并再一次强调了该工作的严肃性。老师们在介绍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时强调,应当保护受助人隐私,尊重同学意愿,促使认定工作公平、公正、高效有序地开展,让学生真正感受到国家政策的温暖、体会到真正的人文关怀。

此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奖学金政策解读会议的开展,进一步促使我院学生对于资助政策、奖学金评定细则等工作的了解,引导学生塑造诚信品质,帮助教育学子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不断前行!(教育科学研究院供稿)

关闭窗口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0451-86609344

Copyright  2015-2019     版权所有:黑龙江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