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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研究院开展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023-10-24 09:17 教育科学研究院 

为做好新生2023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认定程序,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根据《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教育科学研究院于2023年10月16日12时40分在汇文楼445教室召开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政策解读会。本次会议由2023级辅导员宋美琪主持,2023级全体学生参会。

宋美琪为同学们详细解读了《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目的、意义、范围、程序传达至每名学生。学院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应助尽助”的原则,严格遵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评定的流程与规定,学院老师及全体同学进行监督,切实保障每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够享受资助政策和措施。

宋美琪明确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要求所有同学都要高度重视并认真配合认定工作,应当保护受助人隐私,尊重同学意愿。并对全体学生进行诚信教育,要求申请学生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促使认定工作公平、公正、高效有序地开展。

学院特成立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困难生互评小组、寝室评议小组,在申请、认定程序完成后,及时公示评定结果。

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为我院后续开展工作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将资助育人工作开展得更加体系化、精细化,并让学生真正感受到国家政策的温暖、体会到真正的人文关怀。我院将继续引导学生塑造诚信品质,帮助教育学子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不断前行!(教育科学研究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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