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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5-07 09:2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同学:为深入实施“黑龙江大学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工程”,有效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15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 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2015届毕业生除外),已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专业学位研究生此条件可适当放宽)且成绩合格

项目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

项目类别

层次类型

可申请年级、学位类别

博士项目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013级、2014级博士

硕士项目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13级学术学位硕士

2014级专业学位硕士

2.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所申请的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应是项目申请人在项目负责人(导师)指导下,独立设计并完成的创新课题。

3.创新项目研究课题须与本人学位论文选题一致,在理论、内容、方法上具有原创性或创新性;课题论证应客观、充分,研究思路清晰,可行性强;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4.项目类别为博士项目的,仅限2013级、2014级的博士研究生申报;项目类别为硕士项目的,仅限2013级学术学位硕士、2014级专业学位硕士申报。博士项目的预期成果必须高于我校博士研究生毕业前学术资格审查的最低要求。硕士项目的成果也应高于毕业要求(不能仅拿毕业论文作为项目结项成果)。

5.申请人所在培养单位、学科及导师能够积极支持创新项目研究工作并提供相应条件保障。

6.以往曾获批过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次申请。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资助额度

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按照学历层次分为博士项目、硕士项目两大类,硕士项目按级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本次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评选,根据学生比例数,拟评选博士项目18项,硕士项目122项,其中硕士重点项目52项,一般项目70项。

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分类、级别以及所属学科设置了资助额度,具体见下表:

学科

项目分类

文科、外语类

(元/每项)

理科类

(元/每项)

拟评选

项目数量(项)

博士项目

5000

7000

18

硕士项目

重点项目

4000

6000

52

一般项目

2000

3000

70

博士项目和硕士重点项目资助将与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相结合,同一项目申请人的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如被列入我校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当中,学校将在其原有创新项目经费资助基础上,另外投入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以利于研究生高端学术成果的产生。

三、项目申报及开展流程

1.立项: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由研究生本人自主申请并填写《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经指导教师推荐,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根据名额(见附件1)进行评选。

研究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将各培养单位评审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研究生学院负责发布立项通知并向项目申请人下达项目立项通知书,同时建立相应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档案。

2.中期检查:在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开展过程中,研究生学院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项目申请人应根据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按期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对项目进展、经费使用等情况如实做出书面说明。

对于未能在规定周期内完成研究任务的或者开展效果不好的项目,研究生学院将按照《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管理文件,予以通报并责成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效果仍不理想的项目将采取削减项目经费、延期结项乃至撤销项目的处理。

3.结项: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开展周期一般为1年,博士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将开展周期定为2年,但不能超出项目申请人在校时限。项目完成后,项目申请人应根据研究生学院发布的结项通知,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按时填写并提交结项材料。研究生学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审核验收,评审结果将在网上公示。结项结果为合格的项目方能进行全部经费报销。

对于研究生创新项目相关成果的规定要求请参照《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4.延期:项目申请人应按期结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项目申请人应在项目结项日期前2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并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研究生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四、本次项目申报日程表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备注

5月5日

发布立项通知

研究生学院

5月6日

-5月15日

启动项目申报及评选工作

各培养单位

研究生本人自愿申报,经指导教师推荐,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评选工作方案,按照名额进行评选。

5月18日

-5月22日

报送项目立项材料

各培养单位

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报送研究生学院培养科(主楼B207,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5月25日

-5月27日

网上公示立项情况

研究生学院

5月末

网上公布立项结果

研究生学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选出确有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和预计有创新性成果的研究课题。

项目申请人(研究生)必须经过其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申请立项,《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导师推荐意见”一栏必须由导师本人签字。未经导师同意私自申请立项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或采取不予结项处理。

五、材料报送

1.《2015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2.《2015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汇总表》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3.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务办公网mudanyang信箱。

4.纸质文档报送地点:研究生学院培养科(主楼B座207)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日程表进度报送材料。

附件1:2015年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创新项目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2015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3:2015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汇总表(空表).xls

附件4: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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