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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5-10-08 09:31  

各文科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成果结项工作,确保研究质量,提高结项率,切实维护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效推动各类项目按时限、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推出更多更好的优秀成果。现开展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的范围是:2010、2011年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的项目。

二、结项审核

各项目负责人要加强成果结项材料的填报工作,加强审核。

1、审核课题名称是否改变。指结项审批书的课题名称与原申请时名称是否一致。

2、审核成果形式是否改变。专著类、研究报告类成果除按原设计方案完成研究工作外,其阶段性成果要发表文章不少于2篇;论文集类成果发表文章不少于5篇(含中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文章不少于2篇)。

3、审核研究类型是否改变。应用类研究需提供应用转化材料及证明,未提交者不受理结项。

4、审核成果字数是否符合。要按原设计方案完成研究工作量,上报结题的成果字数不得少于原设计字数5000字。

5、审核课题组成员是否变更。是否经过批准,或擅自调整、增加课题组成员,如有变更附上《变更审批表》。

6、审核主要阶段性成果真伪。项目研究主题是否有直接联系,发表时间是否在项目在研期内,特别要严格审查是否存在虚构成果名称、发表刊物、刊物期数或作者署名等情况。

7、对于最终结项形式为著作类的成果,需要提供知网查重检测报告(简洁版即可)及关于检测结果的情况说明,查重比例要求在30%以内(含所有因素)。

三、报送材料

1、《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最终成果及阶段性成果一式4份,其中1份实名,3份匿名;

3、最终成果简介4份其中1份实名,3份匿名。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课题负责人报送结项材料(见附件)至社会科学处。

报送时间:11月17日

联系人:武嵩昊

联系电话:86604962

社会科学处

2015年10月8日

附件:

省项目结题材料.zip (50.6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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