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同学:为深入实施“黑龙江大学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工程”,支持我校研究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拓宽学术视野,根据《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15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主要分为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研究生学科创新竞赛活动及研究生访学、参加大型学术会议等多种形式。
本次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主要资助以下几个类型:
项目
分类
| 项目名称
| 开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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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项目
| 研究生学术论坛
| 依托我校优势学科资源,联合举办大型博士生学术论坛1-2项,预计资助经费8-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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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暑期学校
| 委托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1项,预计资助经费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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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科创新竞赛活动
| 依托有资质的学科或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资助开展学科创新竞赛活动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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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项目
| 研究生访学
| 拟资助国内外访学研究生30人左右,根据所申请项目访学地及访学时间等具体情况,资助0.25-2万元不等,预计资助总金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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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大型学术会议
(此项不用单独申报)
| 本项与我校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相结合,凡是在2015年获批的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博士项目、硕士重点项目,要求必须参加一次校外举办的、与本学科研究领域相关的大型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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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研究生学科创新竞赛活动等项目的承办单位应为黑龙江大学下属教学、科研机构或研究生学院研究生会。学校鼓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社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担任活动的召集人、组织者。
承办单位应充分认识到开展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对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根据相关文件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系统、科学的制定上述学术交流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2.研究生访学项目的申请人应为黑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已完成在校期间的课程且学习成绩合格。
项目申请人应已做好访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例如访学单位或访学导师同意接受与否、访学期间的食宿安全问题、访学期间学习和科研规划等。
3.以往曾获批过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次申请。
三、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及开展流程
1.立项: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学科创新竞赛活动等项目由项目承办单位提交申请,研究生访学由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申请者填写《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单位项目应提供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经费预算以及相关论证性材料;研究生个人应提供访学单位(导师)接收函等相关证明材料等。
研究生学院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对申请学术交流项目进行遴选,结果将在网上公示。
2.开展:项目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应在项目开展时间内,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相应学术交流活动,同时注意相关佐证材料的保留。各项目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在开展项目活动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校相关制度和学术道德规范等有关规定。
3.结项:项目完成后,项目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应根据研究生学院发布的结项要求,按时填写并提交结项材料。结项合格后,活动经费方能报销使用。
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学科创新竞赛活动等项目需提交:财务明细及相关发票;学术交流活动材料汇编,例如方案、会序、人员名单、新闻稿件、照片等;学术交流活动总结光盘,包括活动详细情况或论文集等。
研究生访学活动项目申请人应提供:访学学校或访学学校导师证明、科研成果或其他证明性材料,还应提供访学成果校内汇报交流材料。
四、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日程表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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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6月21日
| 前期准备
| 申请单位/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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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6月26日
| 材料报送:
1.申请表(一式一份);
2.实施方案(单位项目);
访学接收证明材料(个人项目)
| 申请单位/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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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7月3日
| 1.组织专家遴选
2.网上公示结果
| 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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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材料报送
请申请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日期(6月23日-6月26日)将申报材料的纸质文档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主楼B座207),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联系人:穆老师,联系电话:86604899。
附件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