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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2017年秋季招生通知
2017-06-06 09:36  

根据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幼儿园即将开始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我校幼儿园是一所面向校内服务的公办幼儿园,幼儿园面对校内职工子女(孙子女)招生,招生对象条件要求:

1.招生范围:在岗在编职工子女、在编三代职工孙子女、学校招聘的聘用制职工子女。

2.新生年龄要求:按照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哈南教发[2016]9号《南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大班招收在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中班招收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小班招收在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3.健康要求: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

二、招生名额

《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按照班额规定招生,禁止超班额招生情况出现。规定各年龄班班额上限为: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我园2017年秋季招生人数为小班75人、中班16人、大班13人,其中大班和中班为插班生。

三、收费标准

按照哈尔滨市物价局颁布的《哈尔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细则(暂行)》规定,收取保教费和伙食费。细则规定我校幼儿园(市级示范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含学校补贴),伙食费每生每日12元。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在岗在编职工子女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5日—7日,三代职工孙子女和聘用制职工子女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8—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报名时不用带孩子)。

2.报名地点:黑龙江大学幼儿园。从幼儿园西门进入,西门朝向2高层方向。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⑴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好的《新生入园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一)和《幼儿入园健康情况表》(附件二)。

⑵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⑶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

⑷计划免疫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到幼儿接种疫苗所在地开取)。

⑸在岗在编人员需携带学校人事处开据的在编职工证明。

⑹三代职工需携带学校人事处开据的在编职工退休证明、可证明与子女关系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⑺聘用制职工需携带学校物业公司开据的学校聘用人员证明。

如果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幼儿数超过招生数,将按照年龄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幼儿在饮食、身体等方面存在特殊情况,需要特殊照顾,须在报名时说明。报名咨询电话:86604134。

附件一:《新生入园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二:《幼儿入园健康情况表》

黑龙江大学幼儿园

2017年6月2日

附件【附件2.docx

附件【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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