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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6--2017学年暑期安排的通知
2017-06-29 07:57  

全校各单位:

2017年暑期将至,根据校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暑期安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2016——2017学年暑假时间为7月10日—8月25日(共47天), 7月8日、9日(星期六、日)执行正常教学计划,7月10日起正式放假。8月26日、27日(星期六、日)2014级、2015级、2016级学生返校注册。8月28日(星期一)起执行正常教学计划。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8月29日(星期二),本科生新生报到时间为8月29日(星期二)。

2.从7月10日起,各路班车停发。8月26日、27日学生注册期间,班车发车时间为早延后30分钟,晚提前30分钟;8月28日起各路班车恢复正常。

二、加强假期安全稳定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假期前各单位要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会议,进行安全防火、财产安全、出行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同时要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稳定自检自查工作,加强对安全问题的梳理排查,消除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隐患。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管领导要亲自抓检查落实,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学生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假期学生的稳定工作,认真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统计,加强对学生进行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要掌握好暑假期间学生思想动态和出行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3.安全保障部要加强巡逻,坚守岗位。学校校门及楼宇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出入学校的外单位车辆及人员的检查、验证、登记工作,确保校园的安全和秩序。

4.各单位组织学术会议及大型活动时,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细致的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请各单位于7月5日前将假期拟举办的重大活动情况上报至学校办公室秘书科(主楼804室)。

三、统筹假期各项工作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值班工作,设定专人值班,认真处理来电、来访事项,做好值班记录,如因工作疏漏而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各单位请务于7月5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及联系方式分别报学校办公室文书科(主楼A706室)和安全保障部。

2.校总值班室要做好白班和晚班的衔接工作,不能漏岗,如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及时与学校办公室主任联系。

3.全校师生员工不得提前离校,各单位要加强考勤。各教学单位要督促学生按时返校,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秩序井然。

4.暑假期间各单位原则上不允许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各单位处级干部(含副处)离哈外出3天以上的,要严格按照《黑龙江大学处级以上干部外出请销假备案制度》履行请销假程序,同时做好工作安排,向学校办公室报备,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5.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学校卫生管理,提高校园的整洁程度和公共卫生水平。各餐饮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注意搞好饮食、饮水安全和食品卫生,切实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6.全校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解决好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特别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等工作和暑期留校学生的服务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以上要求落到实处。

祝大家暑期愉快!

学校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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